为配合北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办法的调整,5月1日起,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将增设伍角版。
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宣布,北京市从5月1日起调整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单位,由原来的以1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改为以半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细化计时单位后,停车不足半小时的车主在部分露天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临时停车时,实际缴费金额将降低50%。
针对这一调整,方便收费单位和车主双方的伍角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应运而生。据地税部门工作人员透露,新增的伍角版停车收费发票,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等程序上,将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的通知》执行。凡涉及领购使用伍角版停车收费发票的停车收费企业,应持原办理发票核定的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增设伍角版停车收费发票的发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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