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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应从四方面解决停车问题
2004-4-22

  近日,山东省交警总队、济南市建委、济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济南市的停车问题展开专家点评,认为解决停车难问题,需要从四方面寻找突破口。

  突破口一:分时共享停车区

  据专家介绍,停车难“矛盾”焦点是临时场所和固定场所的合理利用。济南市区的大单位和商业区拥有七成的固定停车场,尤其是商场附近停车场利用情况,呈现出营业时间停不下,停业时间无车可停的现状。如何将一定区域的专用停车场,通过协议共建或重建和分时定向开放的形式,转型为大型的“共享式”停车区,通过区域化分流能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近渴”。

  突破口二:成立停车管理部门

  山东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行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管理是交警部门,街区相关管理是辖区派出所和街道办,特殊公共场所属于综治办和产权单位。能否组成一个专门管理停车场的联合部门,负责协调交通和相关问题,有助于解决停车难问题。

  突破口三:车主车位实名登记

  济南市建委一位负责人认为,将需要租用停车位的车主进行实名登记,然后有条件地选址建设一批临近小区的固定停车场,这样的规划相对可行,主要是项目牵涉到拆迁、土地使用、产权认定的环节等难点,论证和建设需要一定时间。路边和部分场所的临建项目,相对易于实施和应急调整。

  突破口四:合理利用路边空间

  据了解,根据发达国家和国内一些大城市的经验,解决停车问题最简单的“快”办法,就是利用非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解决夜间固定时间段的停车位,由专人收费管理,既能增加就业和合理利用场所,又能让济南市20余万辆车辆“群鸟归巢”时,能够不影响交通而各归其所。

  另外,目前私车和公车在停车方面界限不明,许多停在小区的车辆并非是私车,空了单位的停车场,挤占了私车的停放“宝地”。根据一些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公用车辆不允许夜间停放在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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