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透露,《深圳市区分所有建筑物停车位出让转让办法》已经深圳市法制局审定,拟按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审批后颁布施行。
目前,深圳停车位的使用没有房产证,一般都是公益性使用或由物业管理公司分摊给业主使用,产权归属的不明确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有关人士称,深圳停车位出让办法出台之后,将明晰停车位的产权归属、保障停车位的合理使用,调动民间资本建设停车场库的积极性,以解决停车场供需矛盾。
另据介绍,深圳停车场发展规划也将于今年下半年完成。目前,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已基本完成《深圳市停车场(库)发展策略及特区公共停车场规划》,有望于今年初报市政府审定。针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将在以配建为主的基础上,适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如大型公共建筑附近的公益性停车场以及地铁附近的换乘停车场。并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的停车配建指标进行修订,大幅提高住宅、商业、办公和公用配建停车标准,如一般住宅每百平方米车位数由0.5-0.6提高到0.6-1.0,公园每公顷车位数由2.0-5.0提高到10-30个。该标准与准则目前已经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正在等待市政府批准。
为解决停车位的供需矛盾,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介绍,深圳计划年底前恢复部分被挪用、占用停车场(库)的使用功能,恢复1000个停车泊位。据悉,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通过对违章建筑的清理,目前恢复各类停车场停车位共约500个,市交警局从去年起结合机动车停车场年审工作,对全市3003年之前申办的1493个停车场进行年审,清理违规停车场40个,也已恢复停车位7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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