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停车网 中国停车业信息中心
Parking Industry in China
首页 会员 新闻 产品 名录 招标 期刊 法规 展览 分类 地区
  当前位置:新闻 - 停车政策 - 正文
广州交委调整停车场审批管理权
2004-6-3

  广州市交委自6月1日起下放和调整停车场、道路货运、汽车摩托车维修等部分运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据介绍,汽车停车位小于30个的公建配套停车场及内街临时停车场的开业和日常管理等由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汽车停车位30个及以上的公建配套停车场和货车停车位30个及以上的货车停车场的开业和日常管理等仍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版权所有©:山东三鼎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会员注册 -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