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继哈尔滨市对土地地上资源开发实行有偿出让后,今年起,地下空间开发将全部有偿化。
据了解,哈尔滨市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地下空间开发项目,除人防工程项目用地不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其他有关项目用地都将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非人防工程项目用地中,用于公共性地下通道等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经营性独立式开发项目用地:如地下商铺开发、地下车位开发等,一律在土地有形市场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建筑物地下空间用于经营性的项目用地,按出让或租赁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据了解,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收取标准为,属于商业经营及出售产权的项目,按评估确认地价的30%核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按年租金标准的30%收取土地年租金;而其他项目则按评估确认地价的15%收取使用权出让金,或按年租金标准的15%收取土地年租金。此举将有可能使哈尔滨市的地下商铺和地下车位价格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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