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近期将出台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在小区周边道路和闲置庭院广泛开辟夜间临时停车场,既解决停车难问题,也为小区居民创造舒适文明环境。
此次由房管、交警、消防部门拟订的小区停车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增加停车泊位,经业主大会同意,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情况下,利用现有空地尽可能增加停车位或改造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没有空地的,可利用小区道路,增加临时停车位来缓解压力。同时,利用公安提供的小区周边道路和部分非主干道开设停车场或利用小区附近学校、机关、工企单位闲置的庭院设置夜间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新办法规定,小区内原则上只停放本小区住户的私家客货车,禁止停放大客车、大货车。经业主大会同意,停放公车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停车管理单位应做到:配备专门管理员,进出车辆要登记发证,24小时专人看管或电子监控手段看管,不得随意设置隔离桩,确保消防等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