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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住宅区停车管理规定
2004-9-27

  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近日公布了最新制定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此项规定,从11月1日起,上海人投资小区车位将受到严格限制。在车位配比低于1∶1的住宅小区,一户业主将不可拥有2个或2个以上的车位。同时,优先保障业主对本小区车位的使用权。

  除了严格限制投资车位,部分开发商对车位只售不租、宁可闲置的行为也将被禁止。按照规定,小区规划配置的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另外,小区的停车位转让,应当由本小区的业主购买,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可优先购买该车位。空余的车位可以临时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但一旦本小区业主需要使用时,则出租人必须收回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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