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最近在相关文件里明确提出,城市机动车拥有量与公共停车泊位之比最低也要达到7:1,也就是说,至少每七辆车要有一个公共泊位。
在前一阶段省建设厅、公安厅和东南大学联合展开研究的基础上,江苏省已布置各市编制或修订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其中1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今年年底前、其它城市明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