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正式启用50套机动车轮锁装置,着实给了违停车主一点“颜色”。
目前,大同市的非机动车道几乎全被停放的车辆“占领”,其中相当一部分车辆干脆就停在了机动车道上。经过劝说、警告,一些车及时挪开,但个别车主却不听劝阻,拒绝移车。交警只好拿出轮锁装置,对违章车辆进行特别“关照”,并将《交通违章处理告知书》贴在了这些车的挡风玻璃上。
据介绍,早在1999年12月10号公安部门发布的《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中,就对机动车违章停放采取拖曳可能损坏机动车的、及驾驶员不在现场或拒绝将机动车移走的两种情形,作出了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的规定。全国不少大城市都较早地使用了轮锁装置,目前山西省有太原市和大同市使用。
大同市首批进回的50套轮锁装置,已发放至各交警大队及交通科、事故科。对于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任意停放的机动车,今后将采用拖曳和锁定车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管理和查处,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按照《山西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对于被锁定车轮的违章处理,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吊扣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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