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建设部组织实施的"畅通工程"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中,大连、南京、青岛、厦门、长春、沈阳、宁波、中山、鞍山、威海、珠海、常熟、昆山13个城市被评为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由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的情况通报》中说,2003年,各地公安、建设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建设部实施"畅通工程"总体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城市交通建设、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2003年全国实施"畅通工程"并参加评价的城市(县)共有714个,其中由公安部、建设部确定等级的城市(县)共175个,由省、自治区公安和建设部门确定等级的城市(县)共有539个。除以上13个一等管理水平城市外,两部还确定了深圳、上海、北京、成都等91个二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城市和天津、长沙、贵阳、西宁等70个三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城市。此外,通报还表扬了工作指导有力的省和进步明显的城市。
据了解,我国自2003年开始实施"畅通工程"。该工程实施以来,通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促进了各地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完善和交通秩序的改善,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