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通告,全城启动“释放”车位的风暴行动。
通告称,为了充分发挥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有效缓解道路交通的停车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05年8月10日起对南京市主城区内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的设置、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清理。
通告要求,各建筑物的产权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照南京市规划局审批的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库)面积和停车泊位数自行进行清理,并主动配合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对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使用情况的调查工作。凡擅自停用或挪作他用的,应立即恢复其原设计功能,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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