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价局9月30日印发了《关于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规定,房地产经营者即日起在交易场所标明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商品房价目表》中还要求必须写明楼盘的容积率和每户配置停车位的比例等以往被房地产开发商视为商业机密的内容。
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深圳房地产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在保障了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由于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行为,因而也触动了这一小群“富人”的利益。尤其对于容积率和每户配置停车位的比例等敏感项目,一些企业担心承诺了却做不到而拒绝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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