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四种情况免收停车费
《细则》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进入居民住宅区停车场停车在30分钟以内的;
二、进入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体育场、图书馆、医院等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学校内部停车场对外提供存放服务的停车场在20分钟以内的;
三、进入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停车场在30分钟以内的;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和殡葬车进入停车场的。
河南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解释说,前三种情况下车辆的具体时限还可以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停车场丢车要负责
《细则》规定,凡是具备封闭管理的停车场,必须实行凭证式管理。非封闭管理的停车场,包括开放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场,也应实行凭证式管理,暂不能实行凭证式管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凭证式管理。除咪表停车场外,其他停车场最迟于200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实行凭证式管理。
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要向车辆停放人提供停放和保管服务,并对停放和保管服务过程中的机动车安全负责。明年年底,暂没有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要低于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次收费的原则上每次收费不超过2元;计时收费的每次最高收费不得超过4元。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解释说,停车场实行凭证式管理后,只要再发生丢车情况,或者车辆出现损伤,只要凭借手中的停车卡就可向停车场要求索赔,因为停车看管凭证上写明了停车时间、车辆类型、车辆牌号等信息。
拥挤地段可”费用略高”
《细则》中明确规定:对交通拥挤地段供求紧张的个别停车场,为及时疏导车辆,方便停车,其停车收费可按略高于其他停车场的标准制定。按交通拥挤地段制定收费标准的停车场比例不得高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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