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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起上海调整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
2005-3-1

  从3月1日起,随着新型路内停车管理方式的施行,上海市交通局将提高市中心黄浦、静安、卢湾、徐汇区的75个道路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实行最低限价,白天为每小时15元至20元;同时对路外停车场(库)收费实行最高限价,最高收费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元。这样试点区域内道路停车收费将明显高于路外公共停车场(库)。

  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收费将统一采取第一个小时按小时计收,超过一小时后按半小时计收的办法。到今年年底,试点范围将逐步扩大到内环线以内的其他地区。

  上海交管部门推出此项措施旨在缓解市中心区域道路拥挤严重、停车矛盾突出的问题。据悉,4月份上海还将局部试点“咪表”计时收费。


2月28日,上海外滩附近某道路停车点悬挂的新停车收费标准表

试点区域内道路停车 路外公共停车场(库)
小型车   白天(7:30-19:30)停车第一个小时内按小时计费,收费标准为15元;超过一小时后一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为10元。   最高收费不超过每小时10元;停车时间超过一小时后一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
  夜间(19:30-次日7:30)停车按次计费,收费标准为每次10元。
大型车   收费标准在小型车基础上加价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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