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中有关停车位配置标准建设停车位。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多建停车位置,对超出配置标准建设的停车位,相关费用减收50%。
根据去年出台的《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每户建筑面积在101平方米至130平方米之间,不分城区镇区,都需每户配建车位1.2个;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30平方米以上的,则需每户配建车位1.5个。
通知中超出配置标准建设的停车位相关费用减收50%的规定,受到不少发展商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