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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停车场
2005-3-9

  近日,蚌埠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规划与管理的意见》。根据该意见,蚌埠市正筹备规划建设新的停车场,并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停车场,同时对市区内23家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行为进行清理。最终将蚌埠市的停车场体系建设成为:以发展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面停车场为补充的总体合理布局。

  意见提出,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对社会开放营业。根据市区道路宽度、承载力、车流量和人流量等因素,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二、三级道路画线确定临时停车泊位,并设立明显标志,用于机动车临时停车。允许利用立交桥下、各区政府辖区内空闲场地、闲置厂区等场地资源,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设置临时机动车停车场。

  对现有的出租车停靠站点进行调查,进一步科学设置,在保障道路畅通、方便经营的前提下,在城市主干道和重点医院、商场等周边增设出租车停靠站点。

  据了解,截至目前,蚌埠市市区机动车拥有量已达50000辆左右。而蚌埠市现有停车场只有100个左右,停车泊位2000多个。停车状况远远满足不了车辆增加及道路畅通的需求,车辆的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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