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出台《关于对本市机动车停放实施统一管理的通告》后,负责停车场管理的天津市公安局第八处已经规划出第一阶段停车场的建设目标500个,可以基本满足4万个停车泊位的需求,建设时间为两个月,即在6月底前全部完工。此后,根据调查的最新结果,停车场的建设还将进行二期和三期,到今年年底,基本上满足目前全市20万辆没有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停车问题。
据介绍,停车场要全部实施正规的安全管理,不仅划出规范整齐的停车车位,改变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美观的现象,而且还配备了正式的保安进行看护,确保机动车失盗。目前第八处已经培训停车场保安上百名。在停车场中,实施保安巡逻制度,保安佩戴相应的警械和强光手电,昼夜进行巡逻,管理范围基本上为一名保安负责10辆机动车的看护。这样可基本上遏制目前高发的盗窃机动车,砸机动车玻璃偷包,以及撬盗机动车后备厢盗窃的犯罪行为。
根据需求,停车场的建设将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昼夜停车场,第二种是夜间停车场,还有一种是限时停车场。这三种形式的停车场基本上可以将城市中静态停车,比如晚上回家停车等,和动态停车,比如白天出门办事,餐饮等活动短时停车囊括。
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方面,天津市交管局黄全利局长提出了三化原则。加快停车网络建设,做到车有其位。按照《通告》精神和实际停车需求,坚持“网络化、规模化、系统化”的原则,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积极建议出台停车楼建设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促成一批公共停车楼建设,解决重点地区的停车难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适应本市停车需求的管理模式,并合理利用现有城市道路资源,选择对道路影响不大的区域、次干道、断头路和其他有条件的地点,规划新建一批固定和临时、限时停车场,方便市民就近停车。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停车场或利用空闲场地建设临时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并提供有偿服务,缓解停车难问题。对已经建成但被挪作他用的各类停车场(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功能。通过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力争使散停散放在楼群里巷、居民小区和主干道路上的车辆有处停放,做到车有其位。
同时还要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对各类经营性停车场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按照统一设施、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的标准,加强全市各类停车场(处)的规范化建设。使停车场管理与车辆安全防范和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统一起来。不断加强停车场技防设施建设,逐步增设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提高车辆安全防范水平。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天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04.3万辆,其中汽车62.2万辆、私家小客车30.3万辆。而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停车场1578处、机动车停车泊位13.5万个(含夜间停车场871处、机动车停车泊位8.9万个),其中市内六区共有各类机动车停车场1130处、机动车停车泊位8.47万个(含夜间停车场697处、机动车停车泊位5.4万个),即使加上部分物业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停车泊位,全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也无法满足机动车停放需要,造成全市每天有近20万辆机动车夜间散停散放在马路两侧、楼群里巷,处于无人看管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