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中低收入百姓的居住条件,建造“紧凑合理、美观精致、配套齐全、出行方便、安全耐久、经济实用”的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在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将出台《浦东新区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指导意见》,并在网上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
这个《指导意见》对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的规划设计、住宅设计、环境景观、配套设施、建材及设施配备、小区智能化、物业管理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阐述。例如:
第十一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标准设置车位。小区内部地面汽车与自行车停放场(库)应保证必要的用途和安全停放,方便隐蔽,不得占用庭院、绿地,减少对住宅环境的影响。
机动车停车位:0.35个/每户。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在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前提下,一般情况下,地面停车率不应超过小区总车位的20%,其余车位均建造地下车库。
第四十一条 在小区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电梯桥厢(高层)等重点部位设置相应的探测器或摄像机,通过传输网络将相关信息和图像传至小区安保中心进行监控,并将监视图像和信息进行记录和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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