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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心区停车收费标准下月调整
2005-10-18

  从11月1日起,上饶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点)收费标准将作调整。

  据了解,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点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条件统一划设。停车占道费由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统一征收或委托代收。收费时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收费票据。各类车辆临时性停车占道费收费标准分一类和二类地段:
  一类地段:以4小时为一次计费单位。大型货车每辆次20元,中型货车、大型客车每辆次15元,小型货车、中型客车每辆次10元,小型客车每辆次5元,各种摩托车每辆次1元,电动车每辆次0.5元,自行车每辆次0.3元。超过4小时重新计算收费次数,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费。
  二类地段:以辆次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一类同步。另外,一次停车超过当日24:00时将重新计算收费次数。

  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大型车辆每小时3元、中型车辆每小时2元、小型车辆每小时1元、摩托车每小时0.5元。每车次一天最高收费标准为:大型车辆15元、中型车辆10元、小型车辆5元、摩托车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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