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苏州市物价部门公示了一份《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征求社会意见。今后,苏州将改变以往统一定价的局面,实行多种定价形式的新停车收费标准。
根据这项规定,苏州的停车收费将实施分类管理,逐步放开价格。包括对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的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车站、医院、学校、景点等,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在基准价格及幅度内制定收费标准;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道路提供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