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渝建发(2005)44号文件,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主编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已经专家组审查通过,该标准已成为重庆市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标准》着眼住宅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方面,涉及300多项指标,对市民看不到的地方尤为重视,达不到标准的,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标准》规定,在优质小区中,车库等架空部分上的绿地面积不能超过总绿地面积的50%,确保足够的深土面积来栽种大树。
由重庆市建委批准编制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也将于5月1日起实施。规程要求,生态住宅不仅绿地率要达标,其能源系统、空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
与普通小区不同,生态小区在规划、建设之初就预置了较高的门槛:第一、空气质量要达到二级空气标准为宜;第二、生态小区内容积率应小于1.7,高层建筑的建筑密度应低于25%,多层建筑则低于30%;第三、机动车停车位平均每户不少于1辆,并留有发展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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