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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楼房必须配备停车场
2005-5-25

  从北京市规委了解,新调整的北京市新建建筑的机动车停车位的配置标准相关规范明确规定:新建楼房都必须配备停车场,其中,新建办公建筑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6.5辆机动车位,新建居住区按照0.3-1.3车位/户的要求配置。

  北京市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已按新标准来建设机动车停车场,但停车难问题仍将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存在。政府将会同社会各界积极探索,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市场运作和经营等方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交通停车问题,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设施,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去年,北京市规委在西至石景山、东至定福庄、北至清河、南至南苑的市区中心地区,规划公用停车场200处,其中一些停车场目前已在建设中。同时,新建建筑的机动车规划配置标准也一直作为建筑审批中的一项硬性指标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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