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市政规划篇)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5日起施行。
按照《准则》规定,公共停车场(库)应遵循以路外停车为主,路内停车为辅的原则。其中,路内公共停车场不得设置在主干道及其以上等级的道路上,设置在次干道的也应严格控制,不得阻碍道路交通,不应影响路外停车设施的有效利用并兼顾注意城市景观的要求。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室外停车场应当进行绿化处理,绿地率不应少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