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先一环、后二环,由内而外、有重点、分步骤”的原则及《昆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公布了首批确定的一环以内路内停车泊位,此批泊位共1500余个,分布于38条道路。25日起,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昆明市路内停车时未将车辆停放在新划定、并有相应编号的黄色泊位内,将依法受到处罚。
目前,昆明最新的路内停车标志灯箱已经出现在塘双路口。该种灯箱设立在有停车泊位的道路两端,为三面体形式,上半部分有明显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时间”、“顺行方向按位停放、违规停放、依法处罚”字样,以及英文“P”标志,下半部分为停车管理要求、收费标准和举报电话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门视各路段的具体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停车时段,多数泊位的停车时间为8时-23时30分,有的路面夜间不能停车。根据规定,一环内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5元,白天20元封顶;夜间10元封顶。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设立路内停车泊位的目的是解决临时停车,而非长期停车的需要。目前昆明市停车场、停车楼等停车泊位数量十分有限,但部分仍在闲置。路内停车收费之所以高于停车场收费,就是为了规范停车,让更多市民把车辆停到停车场,以规范城市静态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