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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道路泊位如何满足小区停车需求
2005-7-15

文章来源:都市时报

  昆明市交警支队在白马小区、新迎小区、菱角塘小区的道路上划出黄线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已经10多天了,而负责收费的驿通公司却迟迟难以进入收费,遭到这些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质疑和抵制,市交警支队原订在一二环之间第一批设置1200个泊位的计划现在只划定了800多个。目前,市交警支队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都向市政府上书,各抒己见,小区物业希望保障住户的利益,市交警支队则期待规范路内停车管理和收费,保障交通畅通。


菱角塘东路,黄线内空空荡荡,而对面则停满车

  从2004年开始,昆明市委、市政府就下决心整治昆明交通拥堵,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规范静态交通,2004年市交警支队调查下来,昆明建成区内有12000多个路内停车泊位,分别由交警、小区管委会、办事处、居委会、村社等单位设置,有的路两边都停车造成交通阻碍、有的用市政道路设置泊位收费中饱“小金库”。从今年4月25日开始,市交警支队在一环路内37条路设置了1500多个路内停车泊位,由专门成立的驿通停车收费服务公司来管理,同时将收费标准提高到1小时5元,刚开始第一个月,除了逃费高达50%以外,并无大矛盾。

  当市交警支队6月25日将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方式向一二环之间推进后,一些老小区就矛盾凸现,如白马小区、新迎小区、菱角塘小区等,建成期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几乎没有车位规划,现在都只能在有限的庭院内、道路边停车,要取消这些小区物管在路内设置的泊位,代之以交警按照新原则设置的泊位,并由驿通公司取代原来的收费队伍按照提高了的收费标准执行,这样一项从收费主体、经济利益上的调整都不能让小区物管接受,双方僵持不下。

  如此分歧,使这项工作难以顺利实施,市交警支队就暂时搁浅下来,提请市政府决策。而承勤、中林、银海、春苑、北辰、巨和等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联合向王市长反映小区道路停车管理问题,他们认为,小区物管费较低,无法满足管理所需,现在由停车费收入来补充一部分是合理的,希望维持现状,由物管公司收费。

  □小区说法

  菱角塘小区 谁收停车费谁来管小区

  交警部门在菱角塘东路上划定了黄色停车泊位,但是这57个泊位被分成两段,只有21个泊位按收费标准投入使用,另外的泊位按物管的标准来收费。也有不少车主为了逃避缴费,把汽车停在标有明显“禁停”标志的街道左边。

  昆明市春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春晖管理处主任杨云川表示,菱角塘路和菱角塘小区由公司以前所属的昆明市建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已改制合并为昆明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昆明市春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菱角塘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时,也负责菱角塘路的维修、绿化、治安和保洁,而收取场地占用费也有依据。由于物管费标准过低,加上住户中很多是出租户,使得能够收到物管费的比例过低,导致昆明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每年要在菱角塘小区物业管理支出上补贴10多万元,这还不算昆明市春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收取场地占用费用于补贴的近10万元。

  “虽然驿通停车收费服务公司没有来和我们协调过,但也可以让他们来收停车费,那么小区的物业管理也全部交给他们来做,我们退出。”杨云川说。

  白马小区 收停车费就要包道路管理

  市交警支队在原来白马雕塑以西和以南道路的右边设置了30余个泊位,将取消这2条断头路上的上百个车位,6月25日驿通公司准备进路收费时,遭到了西房物管保安的阻挡。

  西房物管谢副经理说:“西房公司开发的白马小区现在有6000多住户,物管费是0.21元/平方米/月,属丙级,而且还收不全,一个月的收入很难支付整个小区的环卫、路灯、下水道清理、路面修整等综合管理费,现在靠在小区道路设置泊位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弥补管理费的不足。我们的收费标准都是按照省发改委2003年所定的车辆场地占用费,这个标准住户都较能接受,也能保证物业管理的收支平衡。”

  西房物管对驿通公司在没有任何交涉的情况下就要接手路内停车收费不满,他们提出一个要求:在接收白马雕塑以西和以南道路的停车收费之时,同时接收这两条道路的环卫、路灯、下水道清理、路面修整等工作。

  新迎小区 希望仍由物管收费

  在白龙路与东二环之间有一段700米长的白云路末梢,可谓是餐饮一条街,大滇园、丰润园是40余家餐企中名气很大的。在一排餐企的背后,还有一条新裕巷,每到晚餐时分,白云路的两边和新裕巷全部停满了车。现在,市交警支队在白云路的南边划出17个泊位,由驿通公司进入收费。

  从6月底开始,市交警支队和六大队领导3次前往新迎小区(南区)与承翔物业交涉,第一,按交通整治的要求,让驿通公司进入白云路规范管理停车和收费;第二,如果不让驿通公司管理和收费,就取消现在划出的泊位,让车辆停到背街背巷里去。当然,这就意味着车辆停在白云路边,交警将有权力对乱停车进行处罚,一般是罚款200元,这对旁边的餐饮当然是一个打击。

  据承翔物业冯发德经理介绍:“公司管理着10000余住户,物管收费率达到91%,但还是不能支付全部物管费用,要靠停车收费来补足一些。所以,驿通公司来接管了白云路的停车收费,我们将无力管理这条路的环卫、路灯、下水道清理等,而且,这一条路属于小区开发建设的道路,在还没有交给市政管理之前,我们希望维持现状,依然由物管公司来收取停车费并负责综合管理。”

  □交警解释

  驿通不是交警创收“小金库”

  市交警支队及各大队是勘查和划定泊位的单位;市发改委是收费标准的制定单位;驿通公司是市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专门负责泊位管理和收费,接受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的监管,收来的费用全部上交市财政,其支出费用要先报市国资委批准,再由市财政拨付,并非如一些小区物管所猜测的那样,驿通公司是市交警支队下属的公司,是个创收的“小金库”。昨日,记者就采访中遇到的问题与市交警支队勤务处副处长朱建弘进行了探讨,他这样表示。

  记:很多物业公司都提出,他们用停车费来补足物业管理费的不足,驿通公司要去收费就要接手这条路的物管工作,你如何看待他们的要求?

  朱:其实,在以前没有那么多车辆的时候,停车费的收入非常有限,小区物管也能将物管搞好,现在,可能在一些餐饮发达的路段下水道的清理工作增加了,但并非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停车费在补足物管费中起了大作用。他们所要求的驿通公司必须接手管理道路环卫、下水道等工作,是没有道理的,反向思维,是否因为这条路是小区道路,其治安和交通疏导也应该由物业公司来管理呢?所以,这个社会分工明确,该自己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都是分内之事。

  记:物管公司说,小区道路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建设的,其路的产权应该属于业主,物管公司作为替业主服务的公司,理应有规划和管理小区道路车位的权利,市交警支队无权干涉。

  朱:小区的道路在市政规划上都是预先设置的,土地也是国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建设了小区道路,但并非表明小区道路的所有权就是业主的。随着城市的发展,小区道路变成市政道路的情况比比皆是。就说新迎小区白云路接近东二环路的700米路段,东二环路两边正在拆迁建设景观快速通道,这段路将由小区道路变为城市主干道,说不定以后路内泊位都将被取消,所以,城市发展如此迅速,道路管理方式会逐渐打破,都是为了让这个我们生活的城市变得更畅通。

  记:从现在提供的路内泊位来说,比现有泊位要少得多,这如何能够满足住户的需要?

  朱:确实如此,当初市政府相关单位确定设置路内临时泊位的时候,就有一个观点,并不是现在什么地方有泊位就一定要设定泊位,而是在保障道路畅通的情况下,在次干道和支线单侧设置泊位,方便群众临时停车的需求,而不是长期停车的需求,所以在供给上是严格控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较少的泊位和较高的收费将车辆引导进入停车场或停车库,让道路真正成为车辆通行的地方,而不是停车的地方。 记:原来西山区有将近华浦路南段和丹霞路的西段(即原白马雕塑南段和西段)打断头路的计划,现在由于一些原因在2至3年内都无法打通,而现在只在这两条道路设置30余个泊位,显然不能满足小区停车的需要,是否应该在这两条道路多设置泊位呢?

  朱:这个要求应该可以得到满足,经过调查后,情况确实如此,两条断头路的交通流量有限,在保障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就可以在这2至3年内多设置泊位满足 小区住户需求,交警也有人性化的管理。

  □小区道路如何停车

  现在,小区车辆呈有增无减之势,老小区的车位潜力能挖的都挖得差不多了,如果不能占道停车或只能按照新的泊位设置和收费标准停车的话,很多住户都会感觉困难。新的小区建设将住户和车位比例提高,已改善以前规划的不足。小区的道路该不该停车,停车费应该归什么单位收取?大量取消老小区路内泊位,日益增长的车辆应该往哪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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