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介绍,江苏省首部道路停车位设置规范《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近日正式出炉,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荐使用。规范指出,目前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存在四大问题:选址不当、布局不合理、辅助设施不配套、管理不规范。导致的结果是"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正常通行,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交通的行车难、停车难"。
此次《标准》根据道路的宽度作了限制:双向道路宽于(含)12米可两侧停车,8 12米内可单侧停车,小于8米严禁停车;单向道路宽于(含)9米可两侧停车,6
9米内可单侧停车,小于6米严禁停车;而小巷弄的停车位设置标准和单向道路一样。
除了对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提出最小宽度的要求外,规范还明确提出,十大类地段应该严格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1.快速路和主干路为了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应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2.人行道原则上不允许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人行横道范围内严格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3.大型公共建筑由于人员密集,发生紧急事件时,疏散和防火通道可能需要通过大量人员和大型救援车辆,原则上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如设置泊位,应该保证通道的通行顺畅无阻,否则应予以撤销;
4.纵向坡度大于6%或横向坡度大于2%的路段,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5.漫水、积水及排水不畅的路段,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6.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桥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的上游30米、下游50米以内的路段,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7.公交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上述地点上游20米、下游30米的路段,原则上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8.单位机动车出入口的停车安全视距范围内,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9.布置消防井盖、燃气管道、电力电信井、环卫设施的路段,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10.由于交通管理的要求,而禁止设置的区域。
《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还同步提出,对于单行线,路内停车泊位宜优先采用左侧停放;对于机动车双向通行的道路,应优先采用右侧停放。为了减少停车位对居民的影响,规范还要求,在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时,应该与住宅保持20米以上的间距,避免汽车产生的噪音、尾气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此外,规范还对搭乘残疾人的车辆提出了泊位设置具体要求。按照规范,凡是残疾人常到的区域,包括医院、诊所、银行、零售市场、邮局等,在设置道路内停车泊位时,最少提供总数2%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泊位数较小的停车场至少要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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