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房屋委员会近日宣布,辖下停车场24,600个月租及时租停车位,维持现行收费,至6月30日。
为改善停车场租用率,房委会拟探讨可否把剩余停车场改作其他具实际效益用途;房屋署也已就公共屋停车位的长远需求展开研究,以减少在新建屋计划内的停车位数目。
小组委员会主席陈家乐表示,房委会从非拆售停车场所得的月租收入,约为1,500万元。
研更改停车场用途
陈家乐指出,一直关注改善停车场租用率,并探讨可否把剩余停车场改作其他具实际效益用途。房署也已委托顾问,研究公共屋停车位的长远需求,从而调拨现有屋的剩余车位,应付邻近新公屋发展计划的需求,减少在新建屋计划内的停车位数目。
私家车有上盖的车位的月租,介乎990 - 1,850元,露天车位由800 - 1,520元不等。电单车和轻型货车有上盖的车位的月租,分别为250元和2,210元,露天车位分别为200元和1,710元。
继续提供多项优惠
房委会将提供以下优惠:
·月租持证人转用「浮动车位制」可获85折优惠;
·租客于晚上6时至翌晨8时使用停车位,可享有6折优惠;
·在公屋居住或工作的残疾人士,可享有半价优惠。
委员会也同意,为大量购买100张或其倍数的泊车代用券的商户继续提供8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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