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贵阳市交警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道交法》施行情况中获悉,贵阳市交警部门拟实行路内停车收费高于路外的措施,对商业繁华地区按照道路级差收费,对其他停车场按照时段收费的办法,以此提高停车场周转和停车资源的利用率。
据了解,目前,贵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为11万辆,共有停车泊位43520个,其中占道临时停车泊位13761个,室内停车场泊位8211个,室外停车场泊位21547个,每百辆车拥有停车位44.19个。
对此,贵阳市交警部门拟启用新华路富中广场、中华南路钻石广场等17个室内停车场,新增停车位720个;在次干道上采取限时、限车位、限车型的办法设置了60处临停点;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目前规范设立院内停车场点380个、院外停车场点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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