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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出台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及管理的意见

2006-8-21


  为了解决“停车难”和“乱停车”现象,拉萨市建设局经过认真调研,出台了一份关于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及管理的意见,意见从规划停车场、建设停车场、恢复停车场、控制停车场、停车场收费和管理停车场六个方面提出了意见,来规范和解决拉萨市停车难的问题。

  结合拉萨市的实际,主要是通过对停车场现状的客观分析和需求作出科学的预测,合理规划拉萨市公共出行的停车需求。在新区开发、旧区改建、道路建设、新建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等,必须规划和配套建设停车场(库)或预留停车位。

  在建设方面,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分片、分段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严格保护停车场规划预留用地,不得改作他用。考虑到市区用地紧张的现状,建议建设占地面积较小的地下停车场或立体式停车楼。在市中心区繁华地段如:朵森格路南段(大昭寺广场—朵森格路南口)、德吉路北段(餐饮一条街)、娘热南路等地段,尽可能挖掘现有道路潜力,对人行道进行改造,并专门划出停车线,增加停车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进民间资金投资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引导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用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以缓解和改善目前的供需矛盾。

  在恢复停车场方面,主要是对拉萨市已规划或建设好的停车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被挪作他用的,应尽快恢复停车功能。例如:2001年在娘热北路体工大队外修建的公用停车场现已成为销售农用拖拉机的场地。对被挪作他用的停车场,可通过行政手段,促使业主按照要求恢复停车场功能。

  在控制停车场方面。主要是指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采取行政方式控制拉萨市车辆购买力或使用,以缓解交通拥堵现象。也可借鉴内地城市的经验:通过对占用道路增加更高费用的方式来约束。如:车辆年审时应收取适当的设施占用费,可以弥补公共设施经费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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