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厦门市物价局正在研究拟定《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厦门拟调整小区停放车辆管理服务费标准,小区停车场免收停车费由原来规定的30分钟延长为1小时。
据介绍,正在研究拟定的《办法》对几个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交通肇事、违法被强制拖离现场的车辆,按就近停放的原则,其停车费用按所停放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将进入小区探访的车辆免费停放的时间,由原来规定的30分钟延长为1小时;对小区停放车辆管理服务费作了较大的调整,一是明确公共停车位停车费收费标准,取消小区住户车辆管理服务费,二是车位属私人的停车费按协议收取,车位管理费本小区住户50元/月,非本小区住户80元/月。
据悉,《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在经有关部门会商后,须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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