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旬,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泰州市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到2020年,泰州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将达18600个,约占城市小汽车拥有总量的22%,其中路外公共停车泊位为15810个,路内停车泊位2790个。这将有效缓解停车设施供需矛盾。
该规划还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场挪作他用。同时,拟调整中心城区和郊区路边临时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咪表(道路停车电子计时收费仪)停车场与临时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利用经济调节杠杆,缓解市区停车压力。
泰州市交巡警支队的一项调查表明,泰州市区现有各类停车泊位7376个,其中正常有效使用的3790个,其余均因种种原因未能正常投入使用。而截至2005年10月20日,泰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为96943辆,平均每百辆机动车拥有停车泊位仅4个,与全国平均数8至10个的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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