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评审稿)于6月20日原则通过了惠州市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征求市民意见,进一步对规划修改完善,近日开始对该规划主要内容公示。
按照规划,惠州市将推进路外停车场建设,提高新建建筑物的停车配建指标,适应机动车急增的趋势;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停车场;规范并严格控制路内停车设施,确保交通顺畅与安全;加大停车管理力度,改善停车执法手段;积极推广停车收费制度,推行区域差别收费政策,调节停车供需。
规划还结合调查结果和参考国内其它城市标准,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建筑物停放车配建指标提出了建议值。由于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的制定涉及因素复杂,影响因素多,建议尽快进行相应的专项研究,进一步完善配建指标。
规划提出,在中心区内的社会停车场库应该遵循布局均匀、规模适中的原则,以50-100车位为宜。在相对具有用地、交通条件的城市外围区和新区,根据需求可以适度规划大容量的社会停车场库。
城市中心区用地紧张,拟多采用立体车库和地下车库,外围区、新城和大型综合客运枢纽多采用地下和平面车库。同时鼓励社会停车场建设与建筑物配建联合开发,鼓励建筑物配建以兼用形式向社会开放。
对外交通枢纽,如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及水上客运中心等,应规划衔接便利的社会公共停车场。重要旅游区、公共活动中心附近应考虑设置布局均衡的社会公共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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