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日起,杭州市区的道路停车泊位将由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进行收费管理,杭州交警部门正式移交此项工作。
据报道,本次涉及移交的市区道路停车泊位主要包括咪表停车位和道路上其他的付费停车泊位。收费管理主体变更后,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除继续承担对道路上的停车泊位进行审批的职能外,只负责对这些泊位的停车秩序进行管理。
此外,有关部门表示,管理主体变更并不代表收费标准的变更,收费标准依然按照2005年9月1日物价部门向社会公布实行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