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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咪表停车行业服务投诉处理程序

2006-9-14


  日前,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咪表停车行业服务投诉处理程序》(试行),并自2006年8月31日起施行。

  根据该程序,投诉人投诉时须提供投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事发时间、路段名称、被投诉人姓名(单位名称)、工作证号码、投诉事实和要求。

  投诉按其性质分为一般服务投诉和重大服务投诉。一般服务投诉:指投诉事实涉及咪表停车经营单位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行为,且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服务投诉个案。重大服务投诉:指投诉事实涉及咪表停车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且情节恶劣、影响较坏的服务投诉个案。含媒体曝光、重要部门批件、联名投诉等。

  对于一般投诉,咪表经营单位接到转办投诉件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服务监督部门。重大服务投诉,由货运管理部门直接处理,服务监督部门协助处理。货运管理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上级转办的投诉按上级规定答复期限为准)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转办部门。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服务热线96900负责人民群众通过来电进行投诉的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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