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安全,自1月初开始,上海闵行区教育局连同交警、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全区180多所学校实施《校园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打造“校园交通安全网”。
该《办法》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学生上放学专用通道,实行人车分流;并规定大型学校应当划分学校园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下在学校园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停车避让行人;未经校方许可,非本单位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园区,确需进入学校园区的机动车辆及本单位员工的车辆,经许可后进入学校园区,所有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007年5月之前,闵行区教育局将联合交警、公安等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区内每一所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是否具备校内停车资格。对符合停车条件的学校,将通过发放相关许可证、划黄线、设置标牌等办法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对不符合停车条件的学校,规定其校门口摆放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制作的“禁止通行”、“禁止停放”等交通标志,闵行区教育局还将联手相关部门,落实这些学校的专门车辆停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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