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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时代广场停车库收银员侵占停车款

2007-8-22


来源:新闻晨报

  消除停车卡的原始记录,然后修改电脑数据、减少客户的停车时间,对客户却仍然按照实际停车时间收费,从中赚取差价。昨天,卢湾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上海大时代广场停车库4名工作人员中,有3名分别侵占了停车款4万至6万余元。

  朱某、蒋某、张某为前上海龙兴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时代广场停车库的收银员。他们称,车主进地下停车库前,都需要领取一张电子停车卡,卡上打印了进停车库的时间,车主离开时须将电子停车卡交至收费处读取信息,核对停车时间后付费。此时,电子停车卡如果被作了消磁处理,管理缴费的电脑系统就无法读取卡内的原始信息,只能靠收银员重新输入进、出地下停车库的时间。朱某等3名收银员似乎从中看到了“商机”,他们虽然没有商量,但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消除停车卡原始记录的作案手法,截留了部分应该上缴的停车款。

  公诉机关表示,该停车库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0元,每半小时加5元,停车一天是80元封顶。公司一名财务人员核对停车卡的信息,发现卡上的停车时间与电脑记录存在差异,才最终发现案情。该停车库共配置了4名工作人员,截至案发时仅其中1人没有发现异常。从去年5月至今年2月,朱某、蒋某、张某分别非法所得61630元、54665元、46510元。案发后,3名被告的家属均作了主动退还赃款的处理。

  3名被告在法庭上表示悔过认罪。公诉机关表示,这3名被告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这3名被告为“单独犯罪”,3人之间没有分工协作,也没在得手后分赃。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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