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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应建停车楼 收费实行指导价

2007-10-9


  身为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子华律师曾在2006年提交了两份和小区停车费有关的提案。他表示,北京住宅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在最近几年随着私家车辆的猛增开始突出,并演变成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而解决这一难题的一个比较有效的方式就是在小区附近建立专门的“停车楼”。

  刘子华认为,尽管旧小区和新小区停车难的表现方式并不完全相同,但难题之源都是近几年北京私车数量无限制快速增长。

  由于北京的新小区绝大部分都建有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停车难的矛盾原本不应在新小区那么突出。目前很多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空置,但地面停车出现紧张局面,使得新小区的停车难问题也同样突出。刘子华委员认为有一定的人为因素。

  “小区停车纠纷,大多数是由于开发商擅自提高地下停车位的价格引起的。”作为房产方面的专业律师,刘子华称社会上有很多小区停车纠纷,这涉及长期以来地下停车位的产权之争。据介绍,由于地上停车位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停车价格较低,而地下停车位收费却普遍偏高,导致地下停车位一定程度出现空置、而地上停车却出现紧张。

  “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地下停车位)不应由开发商按市场经济随意涨价。因为小区停车位服务对象是特定人群,并不对外进行商业性开放,理应由政府进行指导定价。”刘子华律师认为。

  刘子华委员建议,在小区附近建设专门的停车楼,是能解决目前小区停车矛盾突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在小区附近的楼群之间建立专门的停车楼,小区的车都可开到这里来停。不仅可解决没有停车位的旧小区的停车难题,也适用新小区,缓解停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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