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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成起草 2007-5-25
厦门市物价局日前会同市财政局、市建设与管理局起草完成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目前该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据悉,在该暂行办法中,对“机动车停放收费原则”进行了重新明确。停车收费再也不是简单地根据时间长短计费,而将按照车型占用停车场面积大小、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制定收费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办法还规定:住宅小区停车受益的分配上,权属归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受益70%缴入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