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广东省建设厅拟在广州试点,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扶持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对临路新建和改建的商场、餐饮、娱乐等用途的建设项目,未解决好停车问题,不得投入使用。这是记者13日从省建设厅对省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获悉的。
省建设厅认为,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是目前解决大城市停车难的最有效方式之一,这种停车库可以根据用户的场地大小、空间的高度等,灵活地进行多形式的组合设置,具有占地较少、空间利用率高、工程造价低、增加车辆的防盗性等诸多优势。
省建设厅在答复中表示,在城市商贸人流集中地区、大型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重要地段,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建设坡道式、机械式等多层停车场。可考虑先在广州市进行试点,由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制定出台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优惠政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审批环节,要尽可能地简化或减少手续,加快审批速度。取得经验后,再进一步在全省推广建设。
省建设厅还要求,各地全面对外开放现有各类配建及社会停车场,对被挤占或挪作他用的停车场,以及因其他因素关闭的停车场,要尽快恢复停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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