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新成立的开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开始对开封市的机动车停车场进行规范化管理,
根据开封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开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开封市将设立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拟订开封市有关停车设施建设、改建、扩建规划和经营管理的政策,制定公共停车场行业管理规范,审查公共停车场经营者的资格,行使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
近日从开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该办公室已于9月1日开始正式进行日常管理。据介绍,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该办公室已开始落实整改:原机动车停车场设置资格全部取消,所有证件、票据逐步作废,经营者必须重新申请设置机动车停车场,经审查符合规定方可经营;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由市行管办监制的停车场标志牌,工作人员统一着橙色反光马甲,马甲正面印有“停车场管理员”,反面印有“P”字样;道路停车场应喷画明显的车位标线,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设置道路停车场,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对道路停车场及时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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