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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四套路内停车收费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7-11-26


  广州市物价局23日公布了《广州市路内停车场收费调整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不含增城市、从化市),提出经调研后的收费调整原则和四套收费试行方案,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5日。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表示,目前的方案并非是听证方案,只是“抛砖引玉”来征求广大市民意见,“今年主要是征求意见、定出听证方案,明年再调整实施价格”。据悉,听证会后修改的方案还将报市政府审批。

  目前,广州市共有路内停车路段102条,停车位3808个,均可使用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由广州电子泊车有限公司和广州德生咪表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采取投标方式取得经营权,除投标确定的道路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另外还需向市政部门道路设施使用费。

  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表示,经过调研发现目前的路内停车费标准存在四大问题。首先,繁华地区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偏低,不利于加快车辆周转,提高利用效率,不利于引导车辆到路外停车场停放,减轻路面交通压力。

  其次,没有按地区划分不同收费标准。繁华地区收费标准相对偏低,造成大量车辆长时间停放在路内停车位,甚至在路边等车位;另一方面,在住宅区周边、内街内巷或较边远地区,收费标准则相对偏高,居民不愿夜间停放在路内停车位,不利于充分发挥路内停车场的作用,缓解住宅区周边夜间停车难问题。

  第三,对周边住户夜间停放的优惠办法不够合理。现行路内停车场收费政策主要考虑的是繁华地区短时间车辆停放的需要,但是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路内停车场对缓解周边住户夜间停车难问题,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四,自动收费与人工收费的路内停车场计时方式不统一。

  昨日,记者就这四个方案采访了部分车主和电子泊车公司有关人士。电子泊车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物价局这些方案他已有所了解,“总之是好事,可以利用价格杠杆平衡泊位资源,引导汽车停入室内”。

  一些市民则担心,在商业地段,商场等室内停车场趁机水涨船高,弄到大家停车费用增长。还有市民表示,“最好方案区分地段但又能简单一点,不然别人乱收费自己也不知道”,“只要提得不多,还是停路边方便点”。

  方案一:按每15分钟一刀切提高一倍

  方案内容

  简单上调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提高路内停车场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费及路面人工收费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8:00至22:00,人工收费标准和自动收费标准统一为:2元/15分钟。22:00至次日8:00每次10元保持不变。不能使用羊城通付费或不能提供合法发票的自动收费路内停车场,不得向车辆停放者收费。

  市物价局解读

  此方案容易操作,但收费标准只是简单提高,没有划分区域、地段,不利于减少繁华地段停车数量和提高繁华地段停车场使用率,难于引导机动车向城市中心区外围停放。

  方案二:按地段每15分钟计费 三类降价夜间时段提前

  方案内容

  按现行公共露天停车场地区划分办法,划分为三类地区,自动收费及人工收费标准统一为:

  一类地区3元/15分钟、二类地区2元/15分钟、三类地区0.5元/15分钟。一类地区22:00至次日8:00每次10元保持不变;二、三类地区按次收费时段调整为19:30至次日7:30每次10元。

  市物价局解读

  此方案考虑了地区划分,夜间按次收费时段调整,一类地区夜间按次收费时段保持不变,二、三类地区夜间按次收费时段提前2.5小时,既可保证一类地区路内停车场加快周转,也可较好地发挥二、三类地区对住宅区夜间停车作用。但是分得太细,操作较复杂。

  方案三:按半小时计费三类降价 参考上海北京政策

  方案内容

  按现行公共露天停车场地区划分办法,划分为三类地区,自动收费及人工收费标准统一为:一类地区5元/半小时、二类地区3元/半小时、三类地区1元/半小时。夜间按次收费时段统一调整为20:00至次日8:00每次收费一类地区15元,二类地区10元,三类地区5元。

  市物价局解读

  此方案考虑了地区划分,统一按半小时计费与上海、北京政策一致。

  夜间按次收费时段也参照上海做了调整,比现行的提前2小时,有利于发挥路内停车场对周边住宅区夜间停车作用。

  方案四:累计上升收费一类地区停24小时要134元三类不上升

  方案内容

  按现行公共露天停车场地区划分办法,划分为三类地区,采取停放时间越长,收费标准越高的收费方式,自动收费及人工收费标准统一为:一类地区第1小时4元/小时、第1小时至第2小时内6元/小时、第2小时至第3小时8元/小时、第3小时至第4小时10元/小时、第4小时后12元/小时;二类地区第1小时3元/小时、第1小时至第2小时内4元/小时、第2小时至第3小时内5元/小时、第3小时至第4小时内6元/小时、第4小时后8元/小时;三类地区2元/小时,不递进提高收费标准。19:30至次日7:30不分地区每次10元。

  市物价局解读

  此方案采取收费标准累计上升的方法,使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的行为支付更多的成本,加快车位的周转,把车位让给更有需要的车主,使交通可以更畅通。收费标准前1小时维持不变或降低,第1小时至第2小时维持不变或小幅度提高,保障了短时间停放车主的利益。但此方案收费计算方法较复杂,容易引发争议或纠纷。“这种方案主要是为了缓解白天路面交通压力。”邱亿通说,“据此标准,一类地区停24小时要134元、二类地区要92元、三类地区为24元,停12小时费用为此价格减去10元”。

  征集意见途径:

  自动传真:86196810;电邮:jiagechu@yahoo.cn;通信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1382号金桂园A2栋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邮编:5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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