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浙江省内建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游乐场,或者在主干路两侧建写字楼、酒店,都得先看看是不是会影响交通,影响有多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将不予批准建设。这是近日出台的浙江省建设厅、公安厅在《关于对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作出的规定。
“行路难、停车难”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而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和旧城改造项目的实施,又在加剧交通紧张,这些问题在项目建成后往往难以补救。因此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对大型建筑项目,从源头进行交通影响规划。
负责起草的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姚昭晖说,最重要的是要先把大型项目的停车场和出入口规划好,比如人流量很大的医院。一旦评价某个重大建设项目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又没有相应解决方案的,那么只能叫停了。
根据《通知》规定,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有:
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停车场、公交枢纽、机场、轨道交通枢纽站等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影剧院、物流仓储中心、仓储式购物中心、大中型超市、大中型医院、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游乐场等人流集中的公共设施;
城市核心区、交通敏感区和主干路两侧的酒店、商厦、写字楼和劳动密集型的大型企业或物流量较大的企业等;
城市大型居住区和其他大型公建类项目。
据介绍,目前北京、上海、江苏和江西等省市都已立法推行重大工程交通影响评价,省内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等市也已率先开展了试点。
省建设厅要求全省11个地市,必须在年底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定需进行评价的具体的建筑名单,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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