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海城市交通管理局全文公布《上海市城市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
《规划》显示,“十一五”期间,在停车矛盾相对集中的中心城区,结合交通枢纽、公共绿地、市政和商业设施建设,本市将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库),增加泊位约10,000个,以弥补现有建筑配建停车泊位的不足。
中心城外,建设“P+R”(停车加换乘)停车场16处,泊位约8,000个。
另外,中心城公共停车设施全面实现信息系统联网,泊位高峰时段利用率达到70%。
与此同时,上海将合理布局建设服务世博园区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停车设施。中心城内结合世博专线巴士和轨道交通站点,设置临时性停车设施;中心城外结合轨道交通和BRT枢纽、高速公路与中心城连接节点,建设永久性的“P+R”设施。
在停车收费方面,《规划》提出,将实施不同区域、不同类别、路内路外、日夜时段等差别化停车收费价格调控措施,道路停车收费鼓励短时停车,限制长时停车。对“P+R”等公益性停车设施,将采用优惠低价的停放政策。
在道路停车泊位方面,《规划》提出,将按照有限供应、差别对待的原则,实施总量控制,以区域停车设施供求状况、道路交通通行状况为设置依据和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设置或撤除道路停车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将全面实施电子仪表计时收费。
《规划》提出,公共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范围内,原则上不设置道路停车场;四快二慢(含以上),有固定机非、人非隔离设施的道路,原则上不设置道路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专用道,一般白天不设置道路停车场;通行公交车辆的道路,原则上白天不设置道路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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