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昌市政府同意,宜昌市城管局、公安局自7月1日起联合对城区道路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对批准同意设立的道路停车场统一公开拍卖其经营管理权,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
此前宜昌市城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对城区停车场现状展开了调查。经调查,主城区现有22条(段)道路设停车场所158处共2618个泊位,还可开发利用52处1294个泊位,将占用人行道3643平方米、车行道13190平方米、空地45071平方米。
按照规定,主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的机动车道、人行道只设立咪表泊位收费停车场和免费停车场,取消其他形式的道路停车场,所有道路停车场必须经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为缓解城区停车压力,鼓励有办停车场条件的场地(非道路),开办收费停车场。
对收费道路停车场实行经营权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拍,成交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并按规定划泊车线、设立电子咪表设施,进入统一的电子咪表管理系统,实行IC卡刷卡收费管理,停车场经营权拍卖所得一律上交市财政专户。
取得经营资质的经营者,必须将停车泊位面向公众车辆提供有偿服务,不得非法占用道路空间自留自用、转让他人或另作他用;凡未经市公安局、城管部门批准设立停车场的道路,一律不得占道停车。
该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据宜昌城管部门介绍,预计本月内,将对首批1000个泊车位进行公开拍卖,并且以后将视情况陆续开展其他收费道路停车场经营权拍卖,以实现城区道路停车场统一、有序管理的目的。凡人行道宽度达到8米及以上的,有条件的可设立收费停车场,纳入拍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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