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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心区拟征交通拥挤费 方案年底出台

2007-8-7


  来自近日召开的深圳市交通综治办媒体通气会的消息,深圳市年底前将完成中心城区等交通拥挤区域车辆收费系统的技术方案论证,并拟择机出台。在会上,相关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新加坡交通拥挤区域车辆收费的情况,深圳市将在借鉴这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方案论证。

  据了解,深圳将在新加坡经验的基础上,再借鉴英国伦敦、瑞典斯德哥尔摩、意大利罗马等交通拥挤收费模式,结合深圳市实际,年底前将完成中心城区等交通拥挤区域车辆收费系统的技术方案论证,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出台。同时,深圳市交通综治办希望市民能提供更好的建议与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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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拥挤收费的时段,商务区为工作日的7时30分至晚7时,商业区为中午12时至晚8时(包括周六),另外3条快速路收费时间为早晚高峰,收费车辆包括小汽车、出租车、巴士及大中客车、货车等。关于收费金额,新加坡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调整收费额。以2006年11月至12月收费标准为例,小客车进入商业区一般时段在0.5至1.5新元之间,最高峰如早上8时30分至9时、傍晚6时至6时25分每次2新元,有个别时段不收费。

  英国伦敦,进入市中心每车收费5镑,该措施于2006年2月17日实行。规定每个工作日上午7时到下午6时半,对驶入伦敦市中心的每辆车征收5镑(约合人民币60元)的交通费。实施收费制度的第二天,伦敦共对24万辆汽车征收了交通拥挤费,而1.5万-2万的英国市民选择了绕道而行。到去年8月,伦敦市中心交通流量减少了大约20%,堵车时间下降40%左右,车行速度提高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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