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5日开始,浙江玉环县将在主城区内实施咪表泊车收费制度。目前,咪表安装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下一阶段将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日前,县政府转发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环县城区道路咪表泊车收费方案的通知》,决定将城区道路分成三类路段实行咪表泊车收费,以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减少机动车占用道路的时间和空间,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根据《通知》规定,泰安路以北(包括泰安路部分路段)为一类路段,泰安路以南三潭路以北(包括三潭路)为二类路段,三类路段是三潭路以南的新建成区道路。其中一、二类路段的收费时间为每天7:30—20:30,三类路段的收费时间为每天8:00—18:00。
在收费标准上,一类路段在第1小时内每半小时收费1元,第2小时内每半小时收费2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3元;二类路段在第1小时内每半小时收费0.5元,第2小时内每半小时收费1.5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2元;三类路段在第1小时内每半小时收费0.5元,第2小时内每半小时收费1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1.5元。
与此同时,各类路段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间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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