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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私家车停在机关大院或将收费
2008-9-2


  在不少机关大院里,仅公务车停放就已经非常紧张,而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私家车的涌入,停车难问题愈发突出。针对这一现象,山东省可能将出台机关大院私家车停放收费制度,以限制私家车的停放。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9月1日起,山东省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山东省提出,“排号轮休”实施后,相关人员可采取公务车“拼车”、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等方式。如遇特殊公务,可调剂使用其他公务车辆。省机关事务局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按车牌号尾数轮休主要是针对公务车,机关工作人员的私家车并不在轮休之列。

  省机关事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机关大院公务车停放已经非常紧张,随着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占用公务车停车位,机关大院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有的机关已经出台规定,不允许私家车进入机关大院。

  下一步,山东省将会考虑出台相关政策,限制私家车在机关大院停放,如实行在机关大院停放的私家车停车收费制度,同时也在私家车主中提倡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以更好地倡导环保理念和节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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