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房管局制定出台了《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
据了解,新版的《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中规定,开发企业申报销售机动车位的,要先建立楼盘表,并对销售的车位数进行编号,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入网认证手续。在楼盘表里,开发企业应该注明车位的专有面积,同时可以暂时不报车位的建筑面积、分摊面积。
“其实这也就是这份合同中的亮点之一”,南京市房管局商品房管理科胡高生科长介绍说,“合同中要求开发商对车位的大小做具体约定,我们根据市场现状,提供了两种规格以供参考,分别是标准车位和微型车位。前者的规格为长5.3米、宽2.4米,后者的规格是长4.0米、宽2.2米。”胡科长告诉记者,所谓的“专有面积”其实就是这两种规格车位的面积,分别为12.7平方米和8.8平方米。“开发商有选择的自由,不过只能从这两种当中‘二选一’,所以说,‘1平方米车位’的现象肯定将不复存在了”。
另外,这份合同还要求开发商告知买房人的车位是否已被抵押。“有的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房子交付后无法使用车位,因此新版合同特别注明了这一点,”胡科长表示,合同中还就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解决方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记者注意到,在该合同的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中,明确“购买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这一点与老版合同相类似,这是由于车位无法按面积计算金额,所以延续以往的做法,由双方约定好车位价格后写入合同中。
房管部门表示,这份新版车位销售专用合同将于11月18日起正式启用,市民可以到南京网上房地产(www.njhouse.com.cn)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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