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日报报道,自2003年澳门特区政府修订了“设立及经营公共停车场批给合同”文本后,澳门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经营权正式开放。为了让新建的停车场尽快投入使用,当停车场建成并完成交收程序后,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将首先开放停车场给予公众试用,并同时筹备管理权的公开招标程序,待评审出管理公司后,才正式提供公共停车收费服务。
根据相关的承投规章制度,停车场的管理权将透过公开竞投的方式招标,透过引入竞争来改善澳门的泊车服务。
由于筹备停车场管理服务的招标、开标至完成审标都需要一定的行政程序和时间,为了让新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尽快缓解澳门的泊车需求,在上述程序未完成前,土地工务运输局会将刚竣工的公共停车场提早开放予公众试用,首48小时免费,逾时则须缴费,轻型汽车每小时收3元,电单车1元。
待特区政府完成审标工作并甄选出管理公司后,停车场会正式收费。该措施普遍获得市民认同,现时仍在试用阶段的停车场分别有亚马喇前地停车场、艺园停车场和何贤公园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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