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近日在南沙召开会议,公布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方案》。其中明确今后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等项目,将由各区政府负责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建设改造。
该方案将市本级负责的城市建设和改造项目分为三大类,而除了列明的城市维护工作和已有相关单位(企业)负责设施运营维护的工作外,其余城市维护工作(含辖区内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的维护管理)及今后新增(未明确由市本级负责)的城市维护工作,全部由所属地区负责,区财政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常务副市长苏泽群透露,此次城建事权下放只是广州下放权力的第一步,接下来还将出台相关规划和行政审批事权的下放方案。
■建设改造工作分工
●市本级
市本级负责的城市建设和改造项目分为以下3类:
一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天然气利用工程,以及纳入市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是市级新社区项目建设(含保障性住房)、市属体育场馆内部环境改造项目。
三是跨江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供水管网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厂,主要河涌补水、截污的投资,市级公园、公交站场、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交通流采集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专项建设、电力设施建设、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市级立项“光亮工程”。
●老城区
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6个老城区范围内,市本级负责一、二、三类项目的资金筹措、组织建设改造工作。由市安排资金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市委托区政府或有资质的专业拆迁机构负责。除一、二、三类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含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由区政府负责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建设改造。
●新城区
花都、番禺、南沙、萝岗等4个新城区范围内,市本级负责一、二类项目的资金筹措、组织建设改造工作,区政府负责一、二类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资金除外),以及除一、二类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含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的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建设改造。
●县级市
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范围内,市本级负责一类项目的资金筹措、组织建设改造工作,县级市政府负责一类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以及除一类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含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的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建设改造。
●企业
企业投资经营、社会化运作的项目,由企业负责建设和改造。
■城市维护工作分工
●老城区
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6个老城区范围内,市各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应设施投资主体负责以下工作:
(1)重要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的综合管养(含附属配套设施的维护及环卫保洁等工作),包括:海珠桥、人民桥、广州大桥、海印桥、江湾桥、解放桥、鹤洞桥(含昌岗和广中立交)、琶洲大桥、珠江隧道、内环路高架桥及与之连接的匝道和高架放射线、东濠涌高架、人民路高架、广园快速路、东南西环高速路。
(2)重要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管养,包括:越秀公园、中山纪念堂、烈士陵园、动物园、黄花岗公园、广州兰圃、草暖公园、流花湖公园、东风公园、珠江公园、文化公园、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含雕塑公园、麓湖公园、云溪生态公园、云台花园)、帽峰山风景区及人行天桥、高架桥、立交桥等桥梁绿化。
(3)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垃圾处理、死禽畜收运及无害化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等。
(4)交通设施维护,包括:交通警保卫设施配套、交通组织调整设施配套、电子警察系统、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交通流采集系统及交通诱导系统。
(5)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及市级立项的“光亮工程”设施维护管养。
(6)珠江(广州河段)水域保洁,重要道路的洒水降尘。
(7)重要人防设施的维护,包括:市委、市政府战备指挥所,广州火车站东广场公共人防工程、9号人防工程、象岗山人防工程、人民南路45号人防工程、花果山人防工程、飞鹅岭人防工程、淘金坑51号人防工程。
(8)市管廉租房、城建安置房小区的维护管养。
(9)地铁(轻轨)设施、公交站场、供水设施、燃气设施、收费性高快速路(北环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新光快速路等)等的运营维护。
除以上列明的城市维护工作和已有相关单位(企业)负责设施运营维护的工作外,其余城市维护工作(含辖区内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的维护管理)及今后新增(未明确由市本级负责)的城市维护工作,全部由属地区负责,区财政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新城区和县级市
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范围内,除已有相关单位(企业)负责设施运营维护的工作外,其余城市维护工作(含辖区内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的维护管理)及今后新增(未明确由市本级负责)的城市维护工作,全部由所属地区(县级市)负责,区(县级市)财政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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